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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模一样的两个人

4小时前 都市 1
一男一女的两个年轻人,坐在巨大的SUV里。

QX80宽大的全尺寸车身在露天停车场像头沉默的巨兽,车窗外影院的白色幕布上,魔童哪吒正踩着风火轮横冲直撞,音效震得车顶微微发颤。

蚊子的嗡鸣声混着电影里的打斗声钻进来,三只小小的灰影围着男人打转。

林知许右胳膊上被抓破的伤口还渗着血珠,我抓过他的手臂时,指尖触到他皮肤上凸起的红疙瘩——

那也是被蚊子叮的。

没等他反应,我含住那道伤口,血腥味在我的舌尖散开。而那种感觉对我来说,则是无上的玉液琼浆。

一饮涤昏寐,再饮清我神,三饮如飞雨洒轻尘。

好喝,真他妈的好喝。简直是行走的可乐原厂饮料机,简直是移动的人肉茶颜悦色奶茶店。

我的余光瞥见他颈侧又落下两只贪婪的黑影。两只蚊子也在和我一样,分享着他的血。

“啪啪~”我毫不客气地伸手扇死了那两只蚊子。想什么呢?现在这里的血都是本小姐所拥有的,可不能被你们糟蹋了。

“你身上满是花露水味。”林知许喉结动了动,“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他温热的呼吸扫过我发顶。

车外,春风卷着丝丝落花掠过车窗,幕布上的哪咤突然大笑,而我们两个人,在摇晃的光影里,被蚊子和隐秘的冲动围困在这方皮革与金属的小天地里。

他话还没说完。我的手从他脖子处往上略提,轻轻地捂住了他的嘴。

“放屁~”我脸不红心不跳地回应:“别多想,唾液酶可以止血……”

“可是,这都两次了。”他用手指掰开了我的手,接着说道:“别骗我。”

“谁骗你?我只是……看不得人流血。”我瓮声瓮气地回答,毕竟我的嘴贴着男人的胳膊,贴得可紧可紧了。

“嗯?你晕血?”

晕血倒不是。我看不得人流血,就像我看不得别人吃冰淇淋而我没有一样。

“唔……差不多?”我睁着眼睛说着瞎话。

“你骗我。”小个子男人眨着眼睛。不得不说,他在常人里面算聪明的,至少……可能比我聪明。

“唔?”我还在不离不弃地叼着他的胳膊,嘴都把他胳膊吸麻了。

“你就是个吸血鬼。”

“啊?你说什么?”我震惊,一下子就把他的胳膊放开了。我捂着嘴,抬起头,长长的虎牙正在手的掩护下慢慢地缩回去。

下一秒,我的手又被这个小个子男人拨开。男人的嘴唇,突然间地印了上来。

我没有防备,被他亲了个满怀。两个人的嘴唇甫一接触,男人的舌头就像蓄势待发的眼镜蛇一样钻了进来。

我有点慌乱,不是因为湿吻:这么多年,我处的男朋友,没有五十,也有三十个人。

而是因为他刚刚的话,难道他看穿了我的身份?

他是怎么看穿我的身份的?

在我心猿意马间,他的舌头,准确地逮住了我的舌尖,然后,轻轻巧巧却黏糊糊地绞在了一起。

“唔?”我支吾了一声,特喵的什么情况?

该死,他打了一个时间差,我脑子里正乱糟糟的时候,被他乘虚而入了。

回过神来,我手上使了三成力,一下子就把他给推开了——使上十成力,我能把他一下子推飞出去。

“等……等一下。”我略微喘着气,胸口起伏着说道:“你……你刚刚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林知许还想往我嘴边凑,被我的手撑着下巴。“嗯?你说哪句?”

“就刚刚那句。吸血鬼那句,”我有点心悸地说道:“你骂我?”

“啊!那句……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口味重,就喜欢这种腥腥的东西,”他也有点意外,慌乱地解释到:“就像有些人留了血,自己会啯住。或者说,就像老北京喜欢喝豆汁儿,就想重庆人喜欢吃鹅肠黄喉……而且你还挺黏人的……”

我?新时代……哦不,封建时代走来的独立女性,黏人?我只是忍不住想喝奶茶店开张的第一口奶茶而已!

“我不喜欢你那句话。下次别说了。”我突然冷冷地说。

他的血,我现在已经吸完了。

而他的性格,他的身高,甚至他说话时绵绵软软的方式,我都……不太喜欢。

于是我冷冰冰地说道:“而且我也不喜欢你。”

完蛋,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渣。我是个渣女~幸亏我是个女的,如果我是男的,一定是拔……无情那种。

啧……听完我说的话,林知许哑然无言地端坐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看到他的喉咙发紧,连续地咽了好几口口水。

我看到他的下巴微微发颤,想说什么却说不出。

我看到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抠着座椅边缘,指甲盖都陷进了座垫的Nappa真皮里。

糟糕,难道说,他可能真的挺……喜欢我的?

我倒也不想让他太伤心,因为我也不想丢失这个很对味的……“饮料”袋子。

于是我微红着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要不,你叫我姐姐吧。姐姐……收你做弟弟。”

我觉得这是绝妙的办法。做他的姐姐,也就不用对他负责。而做我的弟弟……

嘿嘿嘿,隔三差五被我啃两口,又怎么了?

谁知对方居然会反对。

“不行……”他犹豫着提出非议:“你……比我大吗?”

我特么的当然比你大。我都一百多了!但是吧,从外貌和设定来说,我是个刚刚毕业的00后小姑娘。而他是个三十出头的“中年大叔”。

好吧,三十出头也不能算中年大叔。只不过,我不嫌弃你的年纪,你也别嫌弃我的年纪啊?

“我当然比你大……”我嘴硬着说:“我不管。反正我不做妹妹。”

说完我眼睛斜着瞥着他。那眼神,似乎在说:爱要不要。反正不做妹妹。不认我这个姐姐,那我俩就一拍两散,拜拜了您嘞。

“姐姐~”他倒是很识相,很乖巧地说。

“嗯~乖”我宠溺般地摸了摸他的头。“走吧,不想看电影了,姐姐肚子饿了。姐姐请你去吃点好吃的。”我开心地说。

“好。那我们走。”说着话,他发动了车。V8引擎发出虎啸般的声音,惊动了半个影院的人。随即,我俩就离开了。

……

晚上11点多,林知许回到了他在普陀区长寿路的家中。

他其实不是大陆人,而是台湾人。

这套房子,早前是他爸妈来大陆时买的,那会儿还是千禧年初,因此购入价格不贵,但房型却颇大。

装修也是10年代的装修风格,至今有些年头了;但当时装修得颇为奢华,颇为用心。

因此,十几年后的今天看来,依然一点也不过时。

推开林知许家的大门,就能看到200平的大平层空间,满满当当地铺陈在眼前。

黑色夹杂着白色纹路的大理石地面,反着内敛的微光;墙面上深棕色实木护墙板沿着石膏线蜿蜒,转角处的壁灯投下暖黄光晕。

客厅里三人座真皮沙发有点年头了,正对着的不是时下流行的巨幕电视,而是嵌入式仿真壁炉,还装着铜质格栅:

不烧木炭,但也能模拟火光,发光发热。

穿过悬浮式胡桃木书架隔出的半开放式书房,主卧的双开实木门足有两米高。

推门进去,270度转角飘窗铺着整块的苏格兰高地纯羊绒地毯,还是那种特别的黑脸绵羊的毛。

电动窗帘藏在原木色窗框里,拉绳却保留着复古黄铜挂钩。

床头立着定制的矮柜,表面看是普通储物柜,掀开暗格里面竟然还有带温控的红酒柜。

床尾对面的背景墙,没有装电视,却藏着隐形门,推开后是整面墙的步入式衣帽间,轨道灯的角度恰好避开镜面反光。

卫生间洗手台边嵌着嵌入式按摩浴缸,水龙头的造型像朵含苞的莲花,水流声特别小。

最特别的是浴缸旁边,下方的小茶几暗格里,藏着一个遥控器——按下按钮,浴缸上方天花板上的隐藏式幕布就会自动下降,搭配着投影仪,躺在浴缸里就能看电影。

林知许此刻就泡在温热的浴缸中,似乎如初生的婴儿般,被母体尽情包裹着。

原本他今天的计划是和米珞那个小姑娘一起看电影到深夜。

结果第一场电影都还没看完,小姑娘就说肚子饿要吃东西。

然后自己就带她去了虹桥路天桥下面一个很有名的烧烤店吃了点烤串。

小姑娘坚持买完单,然后就急急忙忙地要回去。

小姑娘见不得自己流血,还要当自己的“姐姐”?

林知许在浴缸里微微翘起了嘴角,忍不住笑了。

是一个有趣的女孩子啊。

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嘴犟不能接受自己。

林知许其实并不是那种花心阔少的人设。

距离他上一次恋爱分手,已经有一年多了。

期间,从台北,到香港,到北京,到上海,他也见识过或美丽,或大方,或优秀,林林总总几十个女孩子。

但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像米珞这般,从一开始就让他怦然心动。

说起来,从第一次“开门杀”和女孩邂逅开始,他应该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女孩。

否则,为何摆平了自己的责任后,他还要去给女孩转那一千块的所谓“心意”呢?

说起来,他就是花了一千块,拿到了女孩的微信号,然后顺利加上了。

而之后米珞的表现……在林知许看来,似乎是个谜。

她对自己,其实是有点爱答不理的。

例如送她上班的时候,例如那次吃饭的时候,又比如今天看汽车电影的时候。

林知许能感受得到,女孩子们喜欢一个人的热络,和礼貌待人的客气,是截然不同的。

然而,迄今为止,他没有在米珞身上体会到那种热络感。

然而奇怪的是,每次米珞多他,又会非常主动,甚至是羞人地做出一些亲昵的“肢体接触”。

不管是吃饭那次的手指接触也好,还是这次的胳膊也好,米珞似乎非常喜欢用嘴来吮吸自己的身体。

这也太奇怪了。

这是一种什么癖好?说是给自己止血,或者说是看不得别人流血,这些说法都太牵强了吧?

林知许百思不得其解。

他缓缓地摇了摇头,然后按了一下遥控器。

电影幕布缓缓地收起,而投影仪也不失时机地自动关机了——他刚刚本来想接着把《哪吒1魔童降世》看完。

但这部电影太吵了,吵到他都无法思考。

此刻,浴缸里的水也有点凉了。他从水里起身,拿起手边一块雪白的大浴巾擦干了身子,然后居然赤裸着从浴室直接走到了卧室。

卧室里,繁华都市的万家灯火,透过落地窗洋洋洒洒地铺了进来。

林家的这间大平层,其实离对面的楼并不算远,只有六七十米的样子。

从这边,依稀可以看见对面单元公寓里,男男女女的人影轮廓。

但林知许此刻裸着,却毫不在意,他是一个人住的。

当男人就是有这个好处,在家可以全裸,对面想看就随便看。

男人身上各处残留着的点点水珠和水渍,片刻后被风干殆尽。

风干后的躯体,就是要比擦干的躯体顺溜自然,林知许心想着。

接着,他舒舒服服地一头栽到King Size的大床上,揪过一个枕头靠在背后,又揪过一个枕头垫在腿弯子下面,那就是无比的自在和放松了。

他拿起手机,打开微信,找到米珞的头像。米珞的头像是个手绘的小女孩侧脸,往左斜着,嘟着嘴还在吹着一个大泡泡。

微信里两个人的对话框,还停留在昨晚约出门那会儿。

“行,哪儿集合?”

“你乖乖呆着,6点下了班我来接你。”

林知许点开注音输入法,啪啪啪地开始给米珞敲字。

这种注音输入法,是台湾流行的一种输入法,输入效率较大陆用的拼音输入法略低一些;但林知许用的是改良版,叫微软注音输入法,效率蛮高,而且可以输入简体字。

效率蛮高,这只是理论值。此刻林知许打了删,删了又打,犹犹豫豫,十分钟了,一个字没敲出来。更没有点下发送键。

良久,他终于下定决心般地发送了今天第一条给米珞的微信。

“明天是周六嘛,要不要晚上出来喝点酒?我知道有一家不错的酒吧。”

发完这条微信,如同提交完考试答卷一般,男人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然后他把手机放在了一旁,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翻了翻,取出了一张老旧的五英寸照片。

照片是黑白色的,外面的塑封甚至都已经快褪光了。

某些泛黄的斑点已经不可逆地出现,显得照片颇为斑驳。

照片的四周,是那种波浪形的边缘,显然是一种老得不能再老的款式。

照片上,是一个挺拔的国民党士官,穿着德式M35型钢盔搭配中山装式军服,赫然是一名抗战时期的军官。

由于斑驳的痕迹,国民党士官的脸已然依稀不可见。

但林知许知道,这个老兵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爷爷林砚舟。45年抗战胜利后,在第20军杨森部任职的爷爷,照下了这张照片。

而爷爷的身边,站着一个明眸皓齿,个子颇高的民国女学生,穿着对襟的制服,梳着两个大辫子,纳着黑色布鞋。

接近80年前的照片了,女孩的容貌却依旧保持得完好。但因为过去相机分辨率的问题,她的颜值多少有些模糊,却因此给了人更多的遐想。

林知许从小就看着这张照片长大,从小也听着这张照片的故事长大。

在见到米珞之前,他一直认为,照片里的女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美的女孩子。

但见到米珞之后,他不这么认为了。因为照片里的女孩,长得居然和米珞一模一样。

也许是遐想,也许是错觉,毕竟这张照片,很难称得上是真切。但林知许颇为坚信自己的判断,他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因为照片里的女孩,爷爷说,是在汨罗江边浯口镇认识的老乡,名叫米云忆。

米云忆是爷爷林砚舟的初恋。

林砚舟,米云忆。

林知许,米珞。

真的是长得一模一样啊!此刻,躺在床上的男人仔细端详着照片,感慨着。

他愈发笃定,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突然,林知许的手机屏幕亮了。他忙不迭地拿起来一看,真的是米珞的回复。

“好啊?几点来接我?还有,下次请尊称我为姐姐。”

林知许笑了。

那么,八十年后,故人的后代们,看看能否将那个感人的故事继续吧。

他如此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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