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楼一层的餐厅。
长长的红木餐桌上摆满了菜,中西餐都有,程妈知道两个孩子口味不一样,江少爷偏好西式,随欢爱吃中餐,所以她每次都做两样。
今天晚上的菜色依旧丰盛,一份煎得恰到好处的西冷牛排,配黑椒汁和烤芦笋,一盘清炒时蔬,一盘糖醋排骨,一盅冬瓜排骨汤,还有一小碗程妈自己腌的酸萝卜。
随欢和江星熠面对面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
餐厅里只有碗筷碰撞的细微声响。
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在外人看来,这对二人的关系算不上热络,在学校里各走各的,回到家也各吃各的,偶尔交流几句也都是“排骨给我一下” “汤勺递一下”这种毫无温度的对话。
吃过饭,江星熠用餐巾擦了嘴懒散地离开,随欢则开始动手收拾桌上的盘碗。
程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连忙摆手,“哎哟欢欢你别动,放着我来就行,你去写作业去。”
“没事程妈,我帮您。”随欢笑了笑,把碗筷摞好端进厨房,拧开水龙头开始冲洗。
程妈拦不住她,只好由着她去了,自己站在旁边拿干布把洗好的碗一只一只擦干,嘴里絮絮叨叨地聊着天。
“最近学习累不累?我看你天天回来就钻进屋里写作业,眼睛都熬红了。”
“还好,不算累。”随欢低头洗着碗,水流从她细白的指尖淌过,声音温温软软的。
“那你想好没有,想考哪个大学?”程妈一边擦碗一边问她,语气里带着长辈特有的关切,“你成绩好,肯定能上好学校,有没有心仪的专业?”
随欢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沉默了两三秒才开口,“我想留在B市。”
“B市好呀,离家近,周末还能回来住。”程妈连连点头,“那你学什么专业呢?”
“我想学表演。”随欢声音不大,但语气很坚定,“我想当演员,当大明星。”
程妈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哎哟,那敢情好啊!我们欢欢长这么好看,个子又高,往那儿一站就跟电视里的人似的,肯定能当大明星!”
随欢被她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抿着嘴笑了一下。
“真的,程妈不骗你。”程妈放下手里的干布,认真地看着她,“你外婆要是还在,看到你出息了,不知道得多高兴呢。”
提到外婆,随欢的眼睫轻轻颤了一下。
她的外婆叫刘兰,在江家做了一辈子的保姆,当年江老太爷还在世的时候,外婆就是江老太的贴身保姆,伺候了老人家三十多年,随欢五岁那年,母亲在美国意外去世,她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外婆就把她接回了身边,带进了江家。
直到她八岁那年,江老太去世,外婆心痛不已也跟着去了,江家人感动外婆的忠心就对外婆留下的唯一血脉的她格外好,让她从佣人房搬出来住进主楼。
那天她记得很清楚,江夫人亲自收拾了一间朝阳的卧室出来,铺上女孩们都喜欢的粉色床单和被褥,还买了一个粉色毛绒熊放在床头,蹲下来跟她说话,声音温柔的像妈妈,“小欢欢,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她一住就是十年。
听到程妈说起外婆,随欢的鼻子就有点发酸,她低下头,把洗好的碗放进沥水架里,甩了甩手上的水,弯起嘴角笑了一下,“嗯,我会努力的。”
“你肯定行。”程妈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笃定。
随欢房间在二楼走廊尽头,隔壁就是江星熠的房间,两扇门之间隔了不到两米的距离。
她推门进去,打开书桌上的台灯,把书包放下来,拿出课本和作业本,开始写作业。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夜风穿过树叶的声响。
她写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墙壁上传来了几声有节奏的敲击,笃,笃笃,笃。
三声,两短一长,是老暗号了。
随欢手里的笔顿了一下,叹了口气,放下笔站起来,走到房间靠墙的书柜前。
她双手抵住书柜的两侧,用力往旁边推,书柜底部的轮子在地板上滚过,发出低沉的咕噜声,露出后面白墙上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缝隙。
她伸手在墙缝边缘摸索了一下,指尖抵住暗格的边缘,轻轻往旁边一推——那面墙向内滑开,露出一道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
洞口那边,灯光透过来,江星熠已经站在了那里。
他穿着件深灰色的家居T恤和黑色长裤,短发微微有些湿,像是刚洗过澡,身上带着沐浴露清淡的草木香气。
他靠在洞口边缘,手里拿着一本书,姿态松散,目光却落在她身上,嘴角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弧度。
这个暗格是他两年前的暑假亲手弄的。
两年前的一个深夜,他第一次爬进她的房间,把她从睡梦中惊醒,随欢吓得差点叫出声,被他一把捂住了嘴,黑暗中他的眼睛亮得像两簇火,声音压得极低:“别叫,是我。”
从那以后,这个暗格就成了他们之间的秘密通道。
每天晚上他都会过来,早上天不亮再回去,随欢再把书柜推回原位挡住洞口。
家里的佣人没有发现,谁会想到矜贵的江少爷,会在人眼皮子底下把一面墙打通了?
一开始随欢怕得要命,生怕哪天被江夫人发现,每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的,但时间一长,她也就习惯了。
就没有这死变态做不出来的事。
随欢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回到书桌前坐下,重新拿起笔。
江星熠慢悠悠地跟过来,在她身后的床边坐下,翻开手里的书,装模作样地看了两页,觉得无趣,抬起头来,目光落在她放在床脚的书包上。
他放下书,伸手把书包勾了过来,拉开拉链,在里面翻了两下,很快就找到了那封被叠好塞在夹层里的粉色情书。
随欢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皱了皱眉,“你干嘛?”
“看看我的情书不行?”江星熠已经把信纸抽了出来,展开来,目光在上面扫了一圈,嘴角浮起一丝玩味的笑,“你还真打算留着啊,留着做什么?”
该不会学习学习怎么给他写吧?
这个,可以有。
江星熠笑了笑,又将情书塞了回去,说了句,“那你留着吧。”
随欢掀开眼皮看他一眼,微微皱起秀眉。
死变态有病吧,这阴晴不定的性格到底招谁喜欢啊。
目光在他脸上转了一圈,该说不说,死变态的长相很权威,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那张长相。
骨相深邃立体,高眉深眼,眼波看着温顺,一开口眼底藏着傲气,高挺直鼻,唇薄厚适中,鲜亮红润,冷白皮被热气烘得泛着浅红,完全是养尊处优的矜贵少年模样。
表里不一,斯文败类。
随欢收回目光,继续低头写作业。
长长的红木餐桌上摆满了菜,中西餐都有,程妈知道两个孩子口味不一样,江少爷偏好西式,随欢爱吃中餐,所以她每次都做两样。
今天晚上的菜色依旧丰盛,一份煎得恰到好处的西冷牛排,配黑椒汁和烤芦笋,一盘清炒时蔬,一盘糖醋排骨,一盅冬瓜排骨汤,还有一小碗程妈自己腌的酸萝卜。
随欢和江星熠面对面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
餐厅里只有碗筷碰撞的细微声响。
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在外人看来,这对二人的关系算不上热络,在学校里各走各的,回到家也各吃各的,偶尔交流几句也都是“排骨给我一下” “汤勺递一下”这种毫无温度的对话。
吃过饭,江星熠用餐巾擦了嘴懒散地离开,随欢则开始动手收拾桌上的盘碗。
程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连忙摆手,“哎哟欢欢你别动,放着我来就行,你去写作业去。”
“没事程妈,我帮您。”随欢笑了笑,把碗筷摞好端进厨房,拧开水龙头开始冲洗。
程妈拦不住她,只好由着她去了,自己站在旁边拿干布把洗好的碗一只一只擦干,嘴里絮絮叨叨地聊着天。
“最近学习累不累?我看你天天回来就钻进屋里写作业,眼睛都熬红了。”
“还好,不算累。”随欢低头洗着碗,水流从她细白的指尖淌过,声音温温软软的。
“那你想好没有,想考哪个大学?”程妈一边擦碗一边问她,语气里带着长辈特有的关切,“你成绩好,肯定能上好学校,有没有心仪的专业?”
随欢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沉默了两三秒才开口,“我想留在B市。”
“B市好呀,离家近,周末还能回来住。”程妈连连点头,“那你学什么专业呢?”
“我想学表演。”随欢声音不大,但语气很坚定,“我想当演员,当大明星。”
程妈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哎哟,那敢情好啊!我们欢欢长这么好看,个子又高,往那儿一站就跟电视里的人似的,肯定能当大明星!”
随欢被她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抿着嘴笑了一下。
“真的,程妈不骗你。”程妈放下手里的干布,认真地看着她,“你外婆要是还在,看到你出息了,不知道得多高兴呢。”
提到外婆,随欢的眼睫轻轻颤了一下。
她的外婆叫刘兰,在江家做了一辈子的保姆,当年江老太爷还在世的时候,外婆就是江老太的贴身保姆,伺候了老人家三十多年,随欢五岁那年,母亲在美国意外去世,她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外婆就把她接回了身边,带进了江家。
直到她八岁那年,江老太去世,外婆心痛不已也跟着去了,江家人感动外婆的忠心就对外婆留下的唯一血脉的她格外好,让她从佣人房搬出来住进主楼。
那天她记得很清楚,江夫人亲自收拾了一间朝阳的卧室出来,铺上女孩们都喜欢的粉色床单和被褥,还买了一个粉色毛绒熊放在床头,蹲下来跟她说话,声音温柔的像妈妈,“小欢欢,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她一住就是十年。
听到程妈说起外婆,随欢的鼻子就有点发酸,她低下头,把洗好的碗放进沥水架里,甩了甩手上的水,弯起嘴角笑了一下,“嗯,我会努力的。”
“你肯定行。”程妈拍了拍她的肩膀,语气笃定。
随欢房间在二楼走廊尽头,隔壁就是江星熠的房间,两扇门之间隔了不到两米的距离。
她推门进去,打开书桌上的台灯,把书包放下来,拿出课本和作业本,开始写作业。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和窗外偶尔传来的夜风穿过树叶的声响。
她写了一会儿,忽然听到墙壁上传来了几声有节奏的敲击,笃,笃笃,笃。
三声,两短一长,是老暗号了。
随欢手里的笔顿了一下,叹了口气,放下笔站起来,走到房间靠墙的书柜前。
她双手抵住书柜的两侧,用力往旁边推,书柜底部的轮子在地板上滚过,发出低沉的咕噜声,露出后面白墙上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缝隙。
她伸手在墙缝边缘摸索了一下,指尖抵住暗格的边缘,轻轻往旁边一推——那面墙向内滑开,露出一道仅容一人通过的洞口。
洞口那边,灯光透过来,江星熠已经站在了那里。
他穿着件深灰色的家居T恤和黑色长裤,短发微微有些湿,像是刚洗过澡,身上带着沐浴露清淡的草木香气。
他靠在洞口边缘,手里拿着一本书,姿态松散,目光却落在她身上,嘴角带着一点若有若无的弧度。
这个暗格是他两年前的暑假亲手弄的。
两年前的一个深夜,他第一次爬进她的房间,把她从睡梦中惊醒,随欢吓得差点叫出声,被他一把捂住了嘴,黑暗中他的眼睛亮得像两簇火,声音压得极低:“别叫,是我。”
从那以后,这个暗格就成了他们之间的秘密通道。
每天晚上他都会过来,早上天不亮再回去,随欢再把书柜推回原位挡住洞口。
家里的佣人没有发现,谁会想到矜贵的江少爷,会在人眼皮子底下把一面墙打通了?
一开始随欢怕得要命,生怕哪天被江夫人发现,每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的,但时间一长,她也就习惯了。
就没有这死变态做不出来的事。
随欢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回到书桌前坐下,重新拿起笔。
江星熠慢悠悠地跟过来,在她身后的床边坐下,翻开手里的书,装模作样地看了两页,觉得无趣,抬起头来,目光落在她放在床脚的书包上。
他放下书,伸手把书包勾了过来,拉开拉链,在里面翻了两下,很快就找到了那封被叠好塞在夹层里的粉色情书。
随欢听到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皱了皱眉,“你干嘛?”
“看看我的情书不行?”江星熠已经把信纸抽了出来,展开来,目光在上面扫了一圈,嘴角浮起一丝玩味的笑,“你还真打算留着啊,留着做什么?”
该不会学习学习怎么给他写吧?
这个,可以有。
江星熠笑了笑,又将情书塞了回去,说了句,“那你留着吧。”
随欢掀开眼皮看他一眼,微微皱起秀眉。
死变态有病吧,这阴晴不定的性格到底招谁喜欢啊。
目光在他脸上转了一圈,该说不说,死变态的长相很权威,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那张长相。
骨相深邃立体,高眉深眼,眼波看着温顺,一开口眼底藏着傲气,高挺直鼻,唇薄厚适中,鲜亮红润,冷白皮被热气烘得泛着浅红,完全是养尊处优的矜贵少年模样。
表里不一,斯文败类。
随欢收回目光,继续低头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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